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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药监抽检:饮料、酒、水果制品等23批次产品不合格

2017-09-11 13:07:52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1日讯 记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4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中,抽检包括饮料、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共33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2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包括,饮料产品:汕头市龙湖区旺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大洋云雾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Trynkey大洋饮用矿泉水等2批次;

酒类产品: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东聚仁堂保健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梅酒等9批次;

水果制品:广州市润逸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新兴县太平镇果香园食品厂生产的酸甜芒果等12批次。

广东食药监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同时广东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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