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8月30日讯 (本网记者)要买房子,就必须要买车位和地下室。不买车位和地下室,房子就不卖。房地产商这样合理吗?
近日,广饶李先生(化名)向大众网反映广饶县渤海房地产“梧桐印象”项目,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要求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同时购买其车位和地下室,否则就不卖,李先生认为该营销方式存在捆绑销售的嫌疑。
就李先生反映的问题,8月30日,大众网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电话咨询了广饶渤海房地产“梧桐印象”售楼处,并对该楼盘138㎡的户型进行了大致了解,该户型所配套地下室面积大小约为10㎡,当记者以储藏室面积太小且用处不大为理由,询问是否可以只要住房和车位不要储藏室时,销售人员回复说“不可以,我们这边的要求是住房、地下室和车位三者必须同时购买,不单独卖房子”,并随之向记者着力介绍地下室的用途以及后期的潜在价值。
记者了解到,“梧桐印象”楼盘位于孙武湖旅游度假区以西,傅家路以北(原梧村址),由山东渤海峰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凭借其相对不错的区位优势,在广饶颇受消费者欢迎,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买房也是看中了他们的位置和声誉,自己也确实有购买车位和地下室的打算,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这种强制购买的行为还是感觉很不舒服。
捆绑销售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者负担。2016年10月14日,住建部对外公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界定了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被称为“九不准”。其中第七条是:不准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房地产商捆绑销售车位和地下室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