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门源、祁连、刚察、海晏县局会同物价部门,以辖区内超市、商场、集贸、农贸市场为重点督查场所,扎实有效开展了“限塑”专项整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和限制使用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盒,遏制“白色污染”有效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门源、祁连、刚察、海晏县局及时在州电视台和各县电视台发布了《关于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倡议书》,促使市场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存、不销、不提供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提倡文明消费、环保消费、科学消费,动员广大消费者自觉参与“限塑”工作,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倡导消费者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对场内经营户加强教育,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并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载体进行宣传发动,使“限塑令”入眼、入耳、入心,营造了人人关注“限塑令”、人人重视“限塑令”,“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全面清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门源、祁连、刚察、海晏县局对所在辖区的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要求广大经营户及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备查。把开办单位自查与市场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确保辖区市场内“限塑”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海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门源、祁连、刚察、海晏县局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将超市、集贸(农贸)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严查违规制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督促商场、超市限期开展“限塑令”自查和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规定予以处罚,要求超市、商场的经营者对塑料制品的使用、销售进行自查,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在限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各类商场、较大超市75户次,检查经营户2600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550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6200份。同时,与辖区内所有生活超市、蔬菜瓜果经营户、肉类经营户、加工面条馍馍经营户2600余户签订了《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