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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租房三个月却签一年合同 投诉汇鲁房地产经纪公司

2017-08-15 22:04:55 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俞丹

今年6月初,小李和女友通过山东汇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鲁中介”)在玉函北路一小区租了两间房子,当时说好租期是3个月。8月5日,刚入住满2个月的小李接到汇鲁中介通知,要求他缴纳下一季度房租,否则就要搬出去并扣除违约金。原来,小李与汇鲁中介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的租期为一年,租金按季度提前一月缴纳。对此,律师表示中介提供的合同条款显失公平,小李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可走法律程序。

租房被赶房租交了3个月仅过俩月就被赶出去

小李是济南某大学的学生,本想利用暑假期间好好复习考研,可最近租的房子却让他心塞:明明说好租三个月,如今才过了俩月就被“赶了出去”。“我是6月5日在玉函北路的汇鲁房地产经纪公司租的房。”小李介绍,租房时他和业务员商定租期为三个月,租金形式押一付三,如退房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中介公司。商量妥当后双方签订合同,小李缴纳房租、押金后,顺利搬进了暑期新家。

本月5日,小李接到了汇鲁中介的电话,对方通知他缴纳下一季度的房租。“一开始说好就租到9月4号的,正好也是提前一个月,我就告诉他说9月份就不租了。”小李说,没想到中介却告诉他必须先缴纳下个季度的房租,否则5天内就要搬出去,而且不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他说让我上网发布转租信息,一个月内找到新租客就把房租和押金退给我。”一头雾水的小李多次尝试与汇鲁中介沟通,对方答复均没有变化。5天时间过去,10日,汇鲁中介以小李逾期未交房租为由收回了房子,也未退回剩余房租和押金。

租客质疑签约前称走个形式签约后称合同为准

“都怪我们没经验,签合同时不小心,中介说啥就信啥。”小李懊恼地说,他和中介签订的合同里,租期一项并非是三个月而是一年,约定租金按季度缴纳,缴款日为每季度开始前30天,逾期5日后中介有权收回房屋。除此之外,合同中还约定如提前退房,租房不满三个月的按合同扣除两个月违约金,满三个月的扣除一个月违约金。“他们就是依照这些条款,把我赶出去还扣钱不退的。”

为何合同与事先商定的不一致?小李表示租房时他也曾就租期、违约条款提出质疑,但中介告诉他公司的合同都要这么填,只是走个形式,有什么事跟业务员商量就可以。“当时听他们这么说,我就信了。”他说,双方产生矛盾后,对方的态度却变成“一切以合同为准”。

为了要个说法,小李多次找到汇鲁中介。在他提供的录音里,小李反复询问中介工作人员为何租房前后说法不一,为何租房时不把相关事项说清楚,对方一直未给予正面回答,只是称现在讨论这些问题没有意义,催促他尽快缴纳房租、寻找租客。

中介回应租期约定确为3个月一切按照合同执行

随后,记者联系到汇鲁中介一工作人员,对于小李的说法,工作人员予以否认。“租房时都跟他说得很清楚了。”

那为何小李还会签下租期一年的合同?

在记者反复追问下,该工作人员承认租房时小李确实表示自己只租三个月,是中介要求合同需签一年,但他随即表示当时已将相关要求解释清楚。“合同至少签一年,可以提前退房,当时跟他说过退房时要提前一个月说,然后他自己和我们一起找下家,找到后就把钱退给他,他都是知道的。”

至于为何提前一个月就收回房屋,且扣掉了剩余房租和押金,工作人员表示都是按照合同执行,不存在问题。

有意思的是,双方签订的合同里第六条明确规定承租人在租房期间不得将该房屋转租。“让我交钱时说‘按合同执行’,找下家时又不按合同让我自己找人转租,这家中介做事的依据到底是啥?”小李气愤道。

●律师说法

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条款规定显失公平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表示,如小李所述情况属实,该租房合同约定的条款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合同范围。“因为实际双方约定的租期是三个月并非一年,当然小李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等。”

同时,对于中介以合同约定为由,在小李已缴纳房租且租期未到的情况下将其赶离的行为,黄西文认为是不恰当的,“租房者已缴纳了房租与押金,利用合同条款将其提前赶离,又不退还剩余费用,法律上看该条款是显失公平。”他解释道,显失公平的条款属于合同瑕疵,可以撤销或认定无效。

对于小李遇到的问题,黄西文建议他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帮忙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走相关法律程序。”

原标题:租仨月却让签一年合同 刚住俩月被赶出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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