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十六)》,通报中山市港口镇达昌冷冻食品加工厂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该企业的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委托加工等12大类56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原料冷冻库卫生条件有待提高、冷冻间和包材杀菌间杀菌设施不足、内包间洗手设施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缺少防鼠防虫记录、未提供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未提供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未提供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记录、未提供不合格品处置相关材料,实验室有过期硅胶、不能自检的项目未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未设置不合格品区域、销售台账不规范等问题。
检查结果:不符合。处理措施:企业已整改完毕,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企业整改符合要求。
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十六)
企业名称 | 中山市港口镇达昌冷冻食品加工厂 | |||
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 SC12244200002160 | 企业地址 | 中山市港口镇木河径六街10号 | |
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17年5月16日 | |
检查主要情况 | ||||
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该企业的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委托加工等12大类56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原料冷冻库卫生条件有待提高、冷冻间和包材杀菌间杀菌设施不足、内包间洗手设施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缺少防鼠防虫记录、未提供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未提供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未提供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记录、未提供不合格品处置相关材料,实验室有过期硅胶、不能自检的项目未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未设置不合格品区域、销售台账不规范等问题。 检查结果:不符合。 | ||||
处理措施(重点3,一般10) | ||||
企业已整改完毕,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企业整改符合要求。 | ||||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