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27期总第97期)。本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7类食品38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酒类10批次,不合格1批次。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为:南宁市曾华之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市漓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漓江米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4-06,规格750ml/瓶),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07g/kg,规定不得检出。样品的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检10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9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见下表。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桂林市漓江酒业有限公司 | 桂林市尧山冷水塘金鸡路28号 | 南宁市曾华之标商贸有限公司 | 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169号一楼 | 漓江米酒 | 750ml/瓶 | 漓江牌 | 2017-04-06 | 三氯蔗糖║0.0107g/kg║不得使用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