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9日,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十三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珠海粤淇食品有限公司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行政处罚。
本期共公开1起行政处罚信息。珠海粤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攸县香干”(规格:180克/包,生产日期为2017.06.07)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珠)食药监食罚(2017)第0707-1号 | 珠海粤淇食品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 珠海粤淇食品有限公司 | 91440400694777569C | 王兰前 | 该企业生产的“攸县香干”(规格:180克/包,生产日期为2017.06.07)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 主动履行;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纳到银行。 |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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