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7日,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1期)》,公布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崇川区福联食品厂生产的白砂糖(生产日期:2016年6月8日)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螨不符合标准规定。生产企业共生产40袋共计32公斤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未有召回。经排查,上述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储存环境湿度较大且通风设施不完善。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责令生产企业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
二、如皋市芮盟超市销售的散装萝卜干(购进日期:2017年2月17日)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不符合标准规定。销售单位共购进5公斤上述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未有召回。经排查,该产品为销售单位从农户家中收购的自制散装产品,销售单位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销售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并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