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为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按照湖北省地方性法规《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授权,黄石市制定出台了《黄石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以下简称《禁止目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执行。
《禁止目录》结合本地实际,疏堵结合,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针对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较大的米、面、油、豆制品、卤制品、糕点、炒货等传统食品和低风险食品进行了具体规定。如在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发酵性豆制品基础上,允许小作坊集中加工生产非发酵性豆制品(豆浆、豆腐、豆腐泡、豆腐脑、豆腐干、豆腐皮等)。又如为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小作坊不允许以液态法或固液态法生产加工白酒,但在乡镇等农村区域为满足需要,允许小作坊固态法加工散装白酒,但不允许外购原酒进行勾兑出售。
出台《禁止目录》有助方便群众了解哪类食品可以申办小作坊登记证,哪类是需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工业化生产的,有利于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确投资方向,主动升级改造生产条件,增加从业人员就业岗位。同时,也便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目录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有效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提升黄石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