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告示

2017-05-16 23:18: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获悉,5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了第2017-35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6S)-5-Methyltetrahydrofolic acid】、分支葡糖基转移酶(Branching Glycosyltransferase)、黑胡萝卜提取色素(Black Carrot Extract)3种添加剂的标准及规格。

2. 修改总则中术语及蛋白酶、红藻胶2种添加剂的成分规格。

3. 修改“焦亚硫酸钠”等21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焦亚硫酸钠”等6种亚硫酸类的使用对象食品中细分了“其他食品”相关使用标准;“山梨酸”等3种山梨酸类的使用对象食品增加调料类、果蔬汁、碳酸饮料,并修改与安息香酸类、对羟基苯甲酸类6种添加剂合并使用时的标准;“5'-尿苷酸二钠”的使用对象食品增加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中的患者用食品,修改“丙二醇”关于健康功能食品(稀释产品)的相关规定;修改“白油”等3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调制乳类等婴幼儿食品中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目录中增加酸度调节剂“氢氧化钾”。

4. 修改砷的检测方法,砷检测方法中的比色法中增加各品类的实验溶液调配法。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