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期,德州市局联合教育局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直奔现场的形式,联合对全市范围内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城区、乡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共督查78家学校。
据介绍,此次督查内容包括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四查”制度落实学校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操作是否规范等,县(市、区)监管部门是否开展季度检查,责令整改事项是否落实等。督查过程中对每家学校食堂检查出的问题现场指出、当场反馈、限期整改,并根据督查情况进行了评分。
通过督查发现,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实现了监管责任清单“上墙”,“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建立,学校食堂的基础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多数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水平较为规范。同时,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记录不全;学校食堂卫生有死角、场所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能满足正常需要、人员管理不到位、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德州市局将开展“回头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把督查结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和季度检查制度,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