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房产>>

滨州一小区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开发商土地手续不全?

2017-04-17 22:05:52 齐鲁网

齐鲁网4月17日讯 滨州龙禧花苑小区的许多业主反应,他们一直认为自己买到的是一套五证俱全合法合规的住宅,原本他们可以随时办理买卖,抵押等业务,最近突然遇到一个情况,让大伙心里拔凉拔凉的。

手拿房产证 不能登记“不动产”?

滨州的崔先生在滨州龙禧花苑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崔先生说,当时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是大产权房,他有房产证和开发商给的土地证的复印件。这套房子,崔先生住了好几年了,在他看来自己的房子是五证俱全的。“显示出让土地,土地证号、使用年限都有。”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崔先生还出示了房子的房产证和一份土地证的复印件。有了这些合法手续,崔先生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可是当他按照新的政策去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说法。

崔先生告诉记者:“政府办理不动产登记,我们拿着证件去了,结果说与原登记不符,现在我们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

原本认为手续齐全的房屋,怎么突然被告知不能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呢?回到小区他才发现,遇到这事的竟然不止他一个。

滨州龙禧花苑小区业主何先生称:“现在我的房子想转让,结果转让不了了,到不动产中心问,没有土地信息登记。”

采访中记者发现,业主们持有的房产证有的标明了土地证号,有的则没有标明,但是这两种情况的业主都反应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遭到了拒绝,那么业主们的反应是否属实?滨州龙禧花苑小区部分住宅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原因又是什么呢?记者陪同业主来到了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了解情况。面对咨询,这里的工作人员拒绝为这位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工作人员称:“办不了的话不能过户,暂时不能过,过户出示不动产证,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

调查:办不了动产登记 卡在哪?

手持房屋产权证明,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这让业主们感到有些不安。花钱买来的住房难不成真的存在什么问题?

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业主:“开发商土地手续不全。整个这块地有四栋楼是能办理的,其它楼缺手续,缺块土地手续。”

面对咨询,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龙禧花苑除了四栋住宅楼以外,其它住房存在土地手续不全的情况,这才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面对这样的说法,业主们觉得难以接受。

“大产权应该也能买卖,也能抵押,俺就是因为这个买的,现在不能买卖、抵押、过户。” 小区业主王女士表示。

工作人员解释,在此之前土地和房管部门之间的衔接存在一些问题,而当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查询到龙禧花苑具备产权证明,但是土地手续却不完善的情况。

“咱房产和土地合并了,一查,土地手续就那么点,他说的是一百亩地的房子,合法的土地只有十亩地。原来是信息不共享,当时肯定有什么漏洞开发商才钻了空子。” 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拥有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怎么会缺少土地手续呢?小区的开发商又会作何解释呢?随后记者陪同业主来到了,山东天越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表示,龙禧花苑小区最早的开发商是另外一家公司,而由于多方面原因他们在2010年以后接手了这个楼盘。那么在接手楼盘的时候,他们是否知晓小区部分房屋土地手续缺失是怎么回事呢?

山东天越房地产郑经理称:“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不清楚。”

多部门现场协调 寻求办法

已经拥有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并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面对询问开发商竟然也不能说清其中的缘由,无奈,业主们只能向政府部门寻求援助。

滨州市高新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信访局局长王广新称:“我们向区领导做了汇报,今天又组织规划建设局,土地管理局,律师,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和开发商进行了专题研究,和业主代表对话。”

接到业主们的反映,滨州市高新区信访部门迅速行动,召集和此事有关的各部门负责人会同业主代表,开发商召开了现场协商会。并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专题研讨。会后,记者见到了一位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

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归根到底就是开发企业造成的,把土地成本给省了。”

交谈中,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开发企业开发的部分楼房的确存在土地手续不完善的情况。既然如此,没有完善手续的楼房是怎么取得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呢?

“主要是规划部门审查不严。” 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未办理土地手续就擅自盖起的建筑,很难补办相应手续。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协调处理这一问题。

“我们总经理出差,委托我去参加协调会,等新政策下来之后,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按照新的政策贯彻执行。” 山东天越房地产郑经理表示。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