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莆田闽中呼啦啦等多家企业被投诉 涉废气噪音等污染问题

2017-03-15 13:29:19 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3月15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近日,东南网记者从荔城区环保局获悉,该局2月共受理群众投诉件12件,投诉件以废气、噪音、油烟为主,涉及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呼啦啦自助ktv等企业。

莆田市荔城区城港大道万旺锅厂被投诉废气污染。对此,荔城区环保局表示,2017年1月23日,该局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厂主要从事铸铁铁件加工,年加工铸铁件1.5万套,于2002年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进行生产作业,未发现有污染情况,该局将继续跟踪查处。

荔城区西天尾镇建洪菜馆被投诉油烟污染。对此,荔城区环保局表示,2017年1月23日,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店名为莆田市荔城区建洪菜馆,位于荔城区西天尾镇少林路,主要从事餐饮经营服务,经营期间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排放。该局责令该店业主采取有效的油烟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避免产生油烟扰民。

荔城区黄石镇七境小区内一饭店被投诉油烟污染。对此,荔城区环保局表示,2017年2月8日,该局现场检查,该业主于2016年7月底租用黄石镇七境安置房9号楼两坎店面(两层)从事餐饮经营,经营配备2个灶台,对餐饮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未经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处理低空排放。该局已要求该业主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限1个月内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油烟扰民。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油烟问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依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由市执法局负责餐饮油烟治理,综上,建议直接转城市执法管理局处理。

荔城区拱辰街道七步村内一鞋厂被投诉废气污染。对此,荔城区环保局表示,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及走访群众,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鞋厂。因投诉人反映的地址不详细和未留联系信息,故导致该局无法进行查处。

荔城区黄石镇黄石工业园区一工厂被投诉废气污染。对此,荔城区环保局表示,2017年2月10日,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为冠庆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鞋底加工生产,生产配备的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一道麻石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该加工厂因春节放假目前仍然未加工生产。针对周边群众反映该加工厂生产期间吐黑烟问题,该加工厂已在春节放假期间增加了一道麻石水膜除尘塔。该局责令该业主:加强管理,生产期间,确保配备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不得不正常排放;不得使用容易冒黑烟的燃料。

荔城区西天尾镇三山村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被投诉废气污染。对此,荔城区环保局表示,2月16日荔城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福建省闽中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于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三山村,主要产品为养生食品,该公司建有处理能力为400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的酸解池和接触氧化池已用帆布加盖,并用引风机通过23米高的排气管实现高空排放,在靠近居民区一侧加高1.5米的墙体。该局要求该公司:不得使用空压机,避免产生噪声扰民;对污水臭气再进行监测,避免产生污染扰民。

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桥一舞厅被投诉噪声污染。对此,荔城区环保局表示,2月15日夜间8点,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该舞厅位于镇海街道丰美桥欢乐迪,有进行营业,舞厅营业时有播放音乐为伴奏,产生的音量会产生影响居民。该局要求该舞厅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进行整改,降低音乐音量,夜间10点后不得产生噪声扰民的情况。

福建华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投诉夜间施工造成噪音扰民。对此,荔城区环保局表示,2月27日,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工地施工方为福建华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目前处于地下室施工阶段,施工时会产生噪声扰民情况。荔城区环保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责令该工地限制作业时间,即午间12:00-14:30及夜间10:00-次日凌晨6:00时间段内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施工作业;如需连续施工,需住建局确认,再到荔城区环保局办理连续施工许可证,并经公示后方能连续施工。

呼啦啦自助ktv(观桥店)被投诉噪声污染。对此,荔城区环保局表示,2月28日,环境监察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莆田市荔城区呼啦啦娱乐会所位于荔城区梅园东路观桥御景大厦。该会所在设立装修时,使用了全封闭,外围没有窗户,包厢顶层使用隔音毡,墙体使用吸声材料,包厢采取封闭式,包厢门加设隔音条,每个包厢均不设窗户。荔城区环保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责令该会所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夜间10时之后控制音量,并关闭好门,避免噪声造成扰民,并要求该会所向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申请噪声监测。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