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电子>>

湖北:“上厨”“南箭”燃气灶不合格

2017-02-27 18:02:15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潜江市工商局公布2016年第四季度该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上厨”“ 斯沐思”等12批次家电产品不合格。

2016年第四季度,潜江市工商局针对12315消费者投诉热点,委托黄冈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潜江市乡镇辖区大中型超市小家电、灶具等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

此次共抽检小家电12批次,包括电暖宝、电热水壶等商品,检验项目包括:标志、说明书、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与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结构、电气强度等。检测结果显示,10批次样品不合格,标称商标涉及:乔普红双喜、斯沐思、凤皇、妙普、金凤凰、星欣等。

抽检灶具灶具2批次,检验项目包括:铭牌标志(强制性)、包装、灶具稳定性、灶具倾斜翻倒试验、灶具熄火保护装置、锅支架荷载试验、灶面架荷载试验、锅支架、盛液盘、阀门、喷嘴、调风装置、灶脚等。检测结果显示,2批次样品均不合格,标称商标分别为上厨、南箭。

记者从公布的抽检结果中发现,不合格的10个批次小家电中有9个批次为电暖宝,不合格项目均为:电加热形式。根据国家标准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或可能成为易触及的导性液体,不应与带电部件直接接触。电极不应用于加热液体,对Ⅱ类结构,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或可能成为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基本绝缘或加强绝缘直接接触。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潜江市工商局已责令被抽检的经营者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