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四川省归集公示涉企环保信息 助力环境保护

2017-02-20 23:03:27 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2月20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张茜)今后,公众可一键查询企业是否有环境、环保行政许可,或是受到环保处罚等信息。日前,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四川省有关部门将于今年3月31日前向四川省工商局归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及环境、环保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四川省工商局将及时将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公示,加大对企业环保行为监管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监管。

据四川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处长田培友介绍,此次归集的信息包括2014年10月1日后各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及环境、环保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另外,之前产生的行政许可,在2014年10月1日后仍在有效期内的也属于归集范围。今年3月31日前各部门将上述信息归集至四川省工商局,由四川省工商局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将信息记于相应企业名下并公示,以供相关利益主体、消费者以及媒体及时查询企业信息,形成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去年底,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归集、公示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向社会公示的涉企信息,并记于相应企业(含农专社、个体户)名下。省级政府部门通过“省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归集涉企信息;其他各地各部门根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有效途径及时上传涉企信息。通过建立常态化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机制,保障政府部门及有关利益主体及时准确运用各类企业信息,由此促进协同监管和社会监督。

田培友表示,此次特别明确加大对涉企环保信息归集公示力度,目的是加强对环境、环保行为的监管,将企业环保信息公之于众,形成社会监督的氛围,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助力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