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梁明)1月18日,北京市工商局官网公布流通领域通讯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通讯器材类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发现“HEYUF”、“共展”、“米酷”、“唐为”等品牌共39组通讯器材类商品质量不合格,涉及的主要问题为静电放电抗扰度、抗电强度、0.2ItA放电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在本次通讯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经生产企业信息反馈,有7组不合格商品为冒用商标或厂名厂址的假冒商品。声称被假冒商品涉及标称商标“美迪”型号为“M1小宝马”商品、标称商标“SAST”型号为“A919喜年”“A898”商品、标称商标“Royalstar”型号为“RSD-i988”商品等。北京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予以关注。
此外,在本次通讯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工商局发现9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且通过商品标称的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无法与标称企业取得联系,涉及标称商标“LEWEI”型号为“LEWEI V3”商品、标称商标“YANGKE”型号为“YK1510”“YK1827”商品、标称商标“小铁锤”型号为“M5”商品等。北京市工商局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
据悉,北京市工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办理中。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