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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两家企业偷排污水被查处

2017-01-05 11:04:43 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记者赵越)铁腕治污行动开展以来,晋城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日前,高平市丹峰糠醛有限公司、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瑞旺煤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偷排污水被依法查处。

12月9日凌晨,晋城市环保局和晋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在对河道排查时发现高平市丹峰糠醛有限公司总排口正在排放大量废水,随即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水样进行了采样分析,结果显示COD浓度高达27900mg/L,挥发酚8.38mg/L,属于严重超标排污。根据该公司的违法行为,12月22日晋城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人民币208.75万元。同时,根据《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环保局将按照程序就该公司以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案件向公安部门进行移送。

2016年9月20日,泽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瑞旺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已完成污水处理系统招标工作,因其他原因污水处理系统未开工建设,导致矿井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矿井水总排口排出的矿井水呈红色,随后委托山西智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的水样进行了分析化验。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216mg/L,属超标排放。泽州县环保局于11月1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11月25日执法人员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矿井水仍在排放。12月1日,环保部门按照程序将此案向泽州县公安局移送。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排查各类企业306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126家,取缔土小企业9家,受理信访举报6件。已对2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罚金额474.75万元;向公安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其中,市环保局立案查处14起,处罚金额447.75万元;泽州县环保局立案查处3起,罚款金额17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高平市环保局立案查处5起,罚款金额10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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