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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正式实施

2017-01-04 10:56:38 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1月3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阳台晓光)记者1月3日从贵州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促进全省环保行政机关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裁量基准统一、裁量模式统一,《贵州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6版)》即日起将在全省正式实施。

据了解,《基准》根据2016年底有效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应2015年经省政府常务会审定公布的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的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所列行政处罚事项,对管理相对人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幅度进行了细化。

环保行政处罚是环保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环保行政机关解决环境问题,推动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既是贯彻落实是中央、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于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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