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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无法使用 私教又离职了 消费者向健身房提出退款要求

2016-11-01 08:40:58 每日商报

游泳池无法使用 私教又离职了

消费者向健身房提出退款要求

2016-11-01

商报讯 (见习记者 汪晓筠) 近日,消费者刘女士拨打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我在丰庆路上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后又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买了50节私教课。但是,从今年8月底至今,健身房内的室内游泳池一直处于‘暂停使用’状态。此外,给我上课的私教也于近期离职了,健身房给我换过私教,但是我并不满意新私教的教学方式。因此,我想退了这一张健身卡和私教课程。”

消费者:游泳池不能用,私教也离职了,我想退卡

消费者刘女士:今年8月中旬,我在丰庆路上一家健身房花费6000元办了一张“健身家庭两年卡”。“家庭卡”可供一家三口使用。当时办卡的时候,我考虑到健身房有室内恒温游泳池,全年都可以带孩子来游泳,所以才办了两年卡。

另外,在健身过程中,店内工作人员又推荐我办私教卡,我认为店内一位姓陈的私教教得不错,于是又花费14000元购买了50节私教课程。

8月底,我带孩子来健身房游泳,却发现游泳池暂停使用了。后来我又来了几次,发现游泳池一直没有开放使用。

本来对此感觉挺郁闷的我,最近又从店长那得知,陈教练离职了,让我重新选择私教。虽然店内及时为我重新安排了新的私教,但我并不是很满意。综合两方面的原因,我想退了健身卡和剩下的私教课程。

商家:游泳池现已开放使用 我们可以提供私教免费试课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这家健身房的负责人吴总,吴总对游泳池停开做出了解释。)

吴总:我们之前向开发商租下这个游泳池的时候,并不知道需要产权证才能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现在,因为开发商和业主委员会对产权有一定争议,导致这个游泳池的证件没有办齐,所以,我们的游泳池暂停开放了一段时间。我已经通过相关部门调取了城建档案馆中的城建规划图纸,并在努力跟进办证事宜。目前,游泳池已正常开放。

至于消费者所说的“私教离职”问题,当时,我们在合同中明确写明:“私人教练课程不予退回,亦不可作为抵销任何会员账户余额。课程可转让给阁下所指定的俱乐部其他会员,但须俱乐部管理人员批准并填妥课程转让表,并需要支付10%的手续费。当原定私人教练无法完成课程,俱乐部保留更换私人教练的权利。”(吴总向记者出示了合同样本,随后,记者对比了消费者刘女士手中的合同,发现两者是一致的。)

我们无法掌握私教人员流动这一问题,但是我们愿意为消费提供私教免费试课,直到消费者找到合适自己的私教为止。

(记者将吴总的说法反馈给消费者刘女士,刘女士仍坚持“希望退卡。”)

律师:消费者有权提出维权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政宇:此事例中,我们需参照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明确备注了须由哪一位教练任教私教课程。若有备注,那么该私教离职,消费者有权向商家提出退课程;若合同中没有备注,我们需看合同中对于私教课程退课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有则按规定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中针对这个问题的约定比较模糊,则应做出对消费者有利的决定。

我认为,此事例中,因为私教课程由私教完成,鉴于一些因素(包括消费者对不同的私教有不同的信任度、私教完成课程的方式是否能被消费者认可等),不同的私教上的课程可能不属于“同类同质”。我认为,消费者有权向商家提出维权。

此外,商家所提到的因为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其游泳池不能正常开放,商家可向开发商提出退租、维权,并有权向开发商索赔相关租用费用、装修费用以及因游泳池不能正常开放所导致的维权赔款等。

行业协会:消费者也应适当做出让步

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秘书长邹捷:此事例中,消费者与健身房在签订的合同中,若没有备注具体须由哪位教练任教课程,健身房也提出“愿为消费者提供免费试课,直到找到合适私教为止”,我认为,商家方面已经作出了让步。消费者也应适当做出让步,并与健身房协商解决。

针对游泳池无法开放的问题,我认为产权问题、消防问题、高危项目许可等证件办理问题环环相套,并非是开发商、业委会和健身房哪一家单方面责任和义务。所以开发商、业委会和健身房应以解决问题为前提,共同协商。

我们也在此提醒想开健身房的创业者,在投资开办健身房前,要先了解清楚应办理的相关证件,避免以此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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