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服装>>

儿童衬衫使用标准不符遭投诉 消协:看清吊牌

2016-10-18 10:06:05 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10月18日讯 2016年6月1日,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然而,很多家长购买时往往更关注服装的品牌、款式和价格,很少关注童装标签上的安全技术类别。昨天,在处理了一起相关投诉后,新北区消协发布消费警示:买童装,请注意吊牌上的安全级别。

F&F是英国泰斯科百货公司(Tesco)的一款自有服装品牌,在欧洲市场的知名品牌中排名第八位,国内在乐购连锁店有售。几天前,消费者刘某在新北区新桥一超市买了件F&F kids女童衬衫,付费49元,回家后看到标签上标有“产品安全技术类别:GB 18401-2010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等。刘某想不通,衬衫怎么成了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呢?刘某遂向新北消协新桥分会投诉。

消协人员调查发现,《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第4项产品分类中,将纺织产品分为3类:A类:婴幼儿用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附录B给出了3类产品的典型实例,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有内衣、衬衣、床单、被套等,明确衬衣属于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这件F&F女童衬衫标注为C类,不符合该强制性标准规定,是不合格产品。经过消协调解,最终超市对消费者予以退货并作出相应赔偿。

新北区消协介绍,2016年6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已正式实施。该标准实施过渡期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新标准对市场上普遍关注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的安全性问题作了技术性规定。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新国标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标准要求等同于欧盟标准,高于美国标准;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该标准还规定了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被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等要求。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按照规定,婴幼儿纺织品(适用于<36个月范围)应符合A类要求;可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适用于3至14岁范围)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该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

消协提醒市民,购买婴幼儿和儿童服装要注意各种标识标注,应有商标、厂名厂址、号型、面料(包括里料及填充物)纤维含量、维护方法、产品质量等级、产品执行的标准代号等等。对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纺织产品,妈妈们需认准吊牌上的“GB31701中A类 婴幼儿用品”字样。 (庄奕 狄卿胜)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