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大林 通讯员粤工商)昨日,广东省工商局公布了省内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报告。省工商部门在汕头、佛山、惠州、汕尾、中山、江门、阳江和肇庆8个地级市共抽取了60家经销单位的129款电动自行车商品。经检验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共有31款,抽检发现不合格率为24.0%,其他98款电动自行车商品未发现不合格。
问题一:最高车速
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其速度是一项关键指标。车速过快会引起前制动力增加,容易导致制动失效、侧滑和前翻的危险。本次抽检有31款电动自行车出现最高车速不合格,最高车速超过20km/h,不合格检验项目发现率为24.0%。
问题二:整车质量
在一些城乡结合区域,大量消费者将电动自行车用来载人、载物。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忽视标准和地方法规的相关规定,生产载重款、豪华款等超标车型。本次抽检有75款电动自行车出现了整车质量(重量)不合格,整车质量(重量)超过40kg,不合格检验项目发现率为58.1%。
问题三:制动性能
本次抽查发现2款电动自行车制动性能不合格,制动距离超出标准允许范围,不合格检验项目发现率为1.6%。
问题四:脚蹬间隙
本次抽查发现28款电动自行车脚蹬间隙不合格,其中26组无脚蹬,另外2组产品脚蹬触地,该不合格项目发现率为21.7%。
根据此次抽检的情况,广东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车辆时,首先要看品牌查装置。其次,不应选择车速过高、车身重量过大的车辆,款式上应选择简易款、锂电款等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的轻便款式,选购时可将电动自行车在垂直方向倾斜25度,看脚踏是否与地面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