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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监察要建立“五访制”
[作者:赵志坚/文 转贴自: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11-29 17:25:41]
来自:中国质量新闻网www.cqn.com.cn

    特种设备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密不可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影响、重要性越来越大,特种设备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有可能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灾难。质量技监部门做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主管部门,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不断提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五访”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特种设备科学管理的主要途径和重要突破口。

    坚持“定期约访”,完善监督检验机制

  为了有效化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应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按类别、分时间段进行排序,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前一个月,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约访使用单位,要求使用单位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报,根据使用单位的生产安排,然后下达检验通知书,从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定期检验行为,变以往的监察机构和检验机构“催检”为使用单位按期申请检验,有效提高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检验和安全监察三方责任。

    热情“开门接访”,改进自身服务质量

    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要积极热情接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咨询,增强办事透明度,认真负责地回答办理人员的询问,并当面查验告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告知申报的要求和规定。对不符合条件和手续不全的,应当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要在法规明确规定或本单位承诺的时限办结有关事务。同时,在“开门接访”中实行双人岗,避免出现岗位无人现象,保证工作日不空岗、业务时间不间断、办事人员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积极“主动下访”,强化现场监管能力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现场的监管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更主要的是把监管、服务寓于生产使用的动态过程中。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要经常深入设备生产使用现场,充分发挥技术支撑的资源优势,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能够现场帮助解决的现场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登记造册,建立隐患设备的台账,提出可行性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也通过深入现场,服务企业,转变质量技监部门非“打”即“罚”的形象,实实在在沉到企业中,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促进特种设备“四率”的提高,消除安全监察的盲区和死角,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落实“案件回访”,树立务实工作作风

    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案件的回访,其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察监督的有效性,规范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延伸事后监督,提高执法效果。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后,要积极主动地登门进行复查,防止当事人在接受处罚后出现“反弹”现象,造成新的安全隐患。要了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在隐患整改中遇到的困难,主动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使案件当事人在尝到法律无情的同时,感受到质量技监部门执法为民的温暖,增进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的理解和信任,从而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社会氛围。

       认真“追踪走访”,贯彻 “四不放过”原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特别重视抓落实。对消除事故隐患、事故原因要进行追踪走访,严格执行“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要追踪在日常安全监察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的“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定完成期限)和“三跟踪”(整改跟踪、监察跟踪、服务跟踪)的落实情况,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着力创造“安全发展”环境。(作者单位:山西省朔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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