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细则》全许办批准文号及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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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名称 |
全许办批准文号 |
全许办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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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
全许办(2001)11号 |
2001年08月16日 |
二、总则
1.1根据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 1984 ]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餐具洗涤剂产品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餐具洗涤剂产品。
1.3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餐具洗涤剂产品包括液体餐具洗涤剂、标明作餐具及果蔬洗涤用的洗洁产品。
三、产品审查部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餐具洗涤剂审查部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小苑二村2号
邮政编码: 400020
电 话: (023)67503554
传 真: (023)67516636
联 系 人: 雷世平
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国家洗涤用品(重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小苑二村2号
邮政编码: 400020
电 话: (023)67503554
传 真: (023)67513606
联 系 人: 李沿飞
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太原)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34号
邮政编码: 030001
电 话: (0351)4046717
传 真: (0351)4040802
联 系 人: 姚晨之
五、产品名称、申证单元、规格及其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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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申证单元 |
规格型号或小类 |
产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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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洗涤剂 |
餐具洗涤剂 |
/ |
GB 9985-2000 |
六、生产必备设备及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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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评分方法 |
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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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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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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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主要设备 |
a) 主要设备材质采用不锈钢或搪瓷制品制成并附有机械搅拌设备。
b) 主要设备的数量和性能应符合批量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要求。
c) 应具有下列基本设备:复配成型、沉降、包装等装置。 |
a) 按合理的工艺规程检查。
b) 企业拥有的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应与“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所报的设备明细表一致。
c) 查看设备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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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备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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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设备完好率 |
设备能满足批量生产需要,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 |
查生产现场、设备台帐、完好率,每低于1%,扣5分,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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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设备管理制度 |
a) 应有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b) 应有设备维修制度保养制度,设备检修制度,并能得到认真实施。 |
a) 查看设备管理制度及维修记录。
b) 查出不符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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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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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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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检测仪器设备 |
a) 应按GB9985-2000标准的要求配备各种检测仪器。
b) 应具备完善的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 |
a) 未按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每缺一项扣5分。
b) 查检测设备及周期性检定制度、看检测记录,未进行周期检定,每项扣3~5分,记录不完整扣2~3分。
c) 查看分包检测合同及有效检验报告,每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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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甲醇、荧光增白剂、砷及重金属含量的测定,可委托其他质检单位定期检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