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细则》全许办批准文号及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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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名称 |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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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
全许办[2001]13号 |
2001年8月16日 |
二、总则
为了做好铝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产品审查部
名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铝型材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行业协调部)
邮编:100814
电话:010-63971847 63971845
传真:010-63971844
联系人:吴南明 赵桂荣
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名称: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2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012094 、 010-62014488-5134
传真:010-62054704
联系人:姜也为、何耀祖
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广州市五山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邮编:510651
电话:020-37238441 020-37239201
传真:020-37238633
联系人:张中兴、谭灿荣
五、产品名称、申证单元、规格及其产品标准:
1、产品名称:铝合金建筑型材
2、申证单元及其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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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单元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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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
GB/T5237.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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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泳涂漆型材 |
GB/T5237.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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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喷涂型材 |
GB/T5237.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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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碳漆喷涂型材 |
GB/T5237.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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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热型材 |
根据表面处理方式执行以上相关标准及机械性能的补充规定。 |
六、生产必备设备及检测设备
(一)铝合金建筑材生产必备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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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单元 |
共用生产设备 |
专用生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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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
熔炼炉、铸造机、挤压机
模具加热炉、园铸棒加热炉
冷却台、拉伸矫直机
热处理(时效)炉 |
阳极氧化着色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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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泳涂漆型材 |
电泳涂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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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喷涂型材 |
粉末静电喷涂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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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碳漆喷涂型材 |
氟碳漆喷涂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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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热型材 |
隔热型材设备 |
(二)铝合金建筑材需配备的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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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证单元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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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
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或原子吸收仪或直读光谱仪,拉力试验机或钳式硬度计,涡流测厚仪,测量平台,标准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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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泳涂漆型材 |
划格具,色差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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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喷涂型材 |
划格具,压痕仪,光泽测试仪,杯突试验机或冲击试验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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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碳漆喷涂型材 |
划格具,冲击试验机,光泽测试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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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热型材 |
根据 采用以上品种的情况,配备相应的设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