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根据省局关于抽检不合格样品处置公示要求,现将已下达处罚的不合格样品进行公告。
一、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的大海白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大海白中的问题项目为氯霉素,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按照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01月04日对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销售的大海白(抽样编号:DC20460100344932205)进行了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大海白中问题项目为氯霉素。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02月24日将《检验报告》No.DC20460100344932205直接送达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该处负责人当场签收。经调查,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购进的大海白已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从海口市美兰区白沙便民市场海口美兰冯时媛水产品摊购进的。
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在购进上述不合格的食品时,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能提供台账记录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但因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台账记录健全,索证索票材料完整对大海白不合格的情况并不知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销售的大海白是从海口市美兰区白沙便民市场海口美兰冯时媛水产品摊处购进的,海口美兰方春梅海鲜行对该批次的问题食品大海白立即启动下架程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
2021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