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送达公告
盐市监履催公字〔2021〕20003号
盐城市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3月31日依法对你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盐市监履催字〔2021〕20003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正文附后),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前述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本局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西楼307室
联系电话:0515-89029027
附件: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送达公告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