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福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12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次检出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
重金属污染问题
▷闽侯县闽都聚民轩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州爱德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公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农兽药残留问题
▷鲤城区如鲸餐厅销售的毛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新罗区赵炳根活鱼摊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陈丽姬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永安市佳洁贸易有限公司新华超市分公司销售的草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24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颜派食品(厦门)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2日生产的清脆梅,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鼎市吉菱食品店,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食品添加剂问题
▷标称福建省本地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8日生产的四川风味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好易购盛超市,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公告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