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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发布2021年3月广告监测报告

2021-04-08 22:15:50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第一部分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综合分析

202131日至2021331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423276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76条次,涉嫌违法率0.07%

本月继续加强对媒体涉及疫情广告的监测,全市对传统媒体共监测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广告1775条次,主要为公益类广告,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

本月传统媒体广告监测量环比上升9.27%,广告涉嫌违法量环比上升52.49%,涉嫌违法率较上月增加0.02个百分点。

其中,电视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229条次,较上月增加68条次,主要类别为营养食品、其他普通食品,涉嫌违法率为0.09%;广播媒体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47条次,较上月增加27条次,主要类别为医疗诊疗服务,涉嫌违法率为0.09%

二、全市各类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传统媒体监测概况


媒体类型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

(条次)

涉嫌违法率

电视

260592

229

0.09%

广播

109899

0

0.00%

平面

52785

47

0.09%

合计

423276

276

0.07%

1、电视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2、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三、传统媒体发布各商品、服务类广告监测情况

1、传统媒体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商品服务类别

监测量

(条次)

涉嫌违法量(条次)

(排序项)

涉嫌违法率

涉嫌

违法量

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营养食品

3761

48

1.28%

其他(普通食品类)

2088

34

1.63%

医疗诊疗服务

444

30

6.76%

保健食品

5113

24

0.47%

厨卫电器(并列第五)

5499

16

0.29%

收藏品(并列第五)

128

16

12.50%

2、传统媒体涉嫌违法率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商品服务类别

监测量

(条次)

涉嫌违法量

(条次)

涉嫌违法率

(排序项)

涉嫌

违法率

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药食同源食品

17

12

70.59%

商品房

4

1

25.00%

收藏品

128

16

12.50%

医疗诊疗服务

444

30

6.76%

美容美发美体

(除医疗美容)

19

1

5.26%

   本月传统媒体共有25个类别的广告出现涉嫌违法问题,排名前五的为营养食品、其他(普通食品类)、医疗诊疗服务、保健食品、厨卫电器、收藏品(并列第五),占全市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的60.87%

其中营养食品广告以48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一,主要表现为: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广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其他普通食品广告以34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二,主要表现为:1、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2、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

医疗诊疗服务广告以30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三,主要表现为: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等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二部分 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13月共搜索监测5500万余条次互联网广告,获取涉嫌违法广告线索7450条次,涉及100个商品服务类别、97家媒体、1819家企业主体,经复核其中2278条次广告存在涉嫌违法问题。未监测到有关“新冠肺炎”的广告。  

互联网各商品服务类别广告监测情况

3月监测的各商品服务类别中,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分别是医疗美容服务、医疗诊疗服务、微信咨询、教育培训服务及普通食品,五类涉嫌违法广告量共计1807条次,合计占比79.32%



商品服务类别

涉嫌违法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

占比

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医疗美容服务

615

27.00%

医疗诊疗服务

415

18.22%

微信咨询

319

14.00%

教育培训服务

244

10.71%

普通食品

214

9.40%

医疗美容服务和医疗诊疗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分别为615条次和415条次,分列第一和第二。主要违法表现为:1、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内容;2、广告中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第三为微信咨询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319条次,较上月增加了1倍。主要违法表现为:1、非医疗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术语;2、广告中反复出现某一微信号,引导消费者以添加微信号的方式对相关商品、服务等具体信息进行咨询,而广告中对具体商品的性能、功能或者对服务的内容等表述不清楚、不明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第四为教育培训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244条次,较上月增加了近1倍。主要违法表现为:1、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2、利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等的形象作证明。

第五为普通食品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214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食品的功能;2、食品广告出现医疗、药品用语,宣传治疗作用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除涉嫌违法量占比较高的五类广告以外,其余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量总计471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20.68%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

2021-04-07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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