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1日,西安市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1年第9期)。据通告,近期,蓝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5类食品28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如下:
不合格产品情况
蓝田县宏辉购物有限公司县门街店销售的标称光山县韩氏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茉莉花茶(生产日期为:2020-01-02),食品标签-净含量字符高度不足4mm,标准规定为200g<Q≤1Kg,净含量字符高度不小于4mm。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蓝田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实施召回、即时整改并查明原因、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