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食品药品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年3月)。
序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金额(元) | 没收金额(元)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亿华综合购销部 | 441825600044335 | 山市监处字〔2021〕4号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亿华综合购销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0 | 14 |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2.没收违法所得14元。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