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5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8期食品抽检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24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水产制品等9类食品。其中,2批次食品检出污染物超标问题。
(一)哈尔滨市香坊区老太平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东隆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精制烤鱼片(生产日期:2020年4月12日),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大庆大商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半岛小渔村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鳕鱼片(生产日期:2020年6月5日),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大连半岛小渔村海产品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