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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0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等6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

2021-03-01 16:33: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0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等6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本次监督抽查涉及全市范围内充电器/电源适配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电力变压器、化肥、铅酸蓄电池、铅酸蓄电池用极板等6种产品共205批次,其中生产领域93批次、流通领域112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13.2%。

产品质量分析

(一)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抽查产品15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批次、流通领域14批次。对所抽产品的接触带电零部件、与危险电压的隔离、机械损伤防护、内部布线的固定、导体的端接、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10N的恒定作用力试验、250N的恒定作用力试验、接触温度的限值、直插式设备、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电源端子的传导骚扰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9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0.0%。不合格项目为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直插式设备、抗电强度、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二)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抽查生产领域产品40批次。对所抽产品的外接导线端子 、内部电路和连接 、成套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电路之间的有效接地的连续性 、成套设备的防护等级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4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不合格项目为外接导线端子 、内部电路和连接、成套设备的防护等级、成套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电路之间的有效接地的连续性。

(三)电力变压器。抽查生产领域产品9批次。对所抽产品的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温升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2%。不合格项目为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温升试验。

(四)化肥。抽查产品121批次,其中生产领域33批次、流通领域88批次。对所抽产品的总氮(N)的质量分数、有效磷(P2O5)的质量分数、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1%。不合格项目为水分、微量元素含量、氧化钾(K_(2)O)的质量分数、游离水的质量分数、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总氮(N)的质量分数、总铬(Cr)、总养分(N+P_(2)O_(5)+K_(2)O)的质量分数。

(五)铅酸蓄电池。抽查产品15批次,其中生产领域5批次、流通领域10批次。对所抽产品的大电流放电特性、低温容量、能量密度、耐振动能力、防爆能力、20小时率容量、电解液保持能力、干式荷电起动能力、最大外形尺寸、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耐振动性能、气密性、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不合格项目为能量密度。

(六)铅酸蓄电池用极板。抽查生产领域产品5批次。对所抽产品的极板弯曲、极板活性物质掉块、极板表面脱皮有起泡、极板活性物质凹陷、极板四框歪斜、极板断裂、极板活性物质酥松、二氧化铅含量、水分含量、氧化铅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及其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以下要求:

(一)检验为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收到抽检结果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并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

(二)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对本次抽查中发现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三)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的后处理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和处理程序,督促企业妥善处理不合格产品,适时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抽样复查,经复查合格后,企业才能恢复生产和销售。

2020年充电器_电源适配器等6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pdf

2020年充电器_电源适配器等6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名单.pdf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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