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执法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主要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1 | 济市监罚字〔2020〕0709号 |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1.销售(使用)劣药“大蓟” 2.违反《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四条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 | 1.警告; 2.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 3.没收违法所得2.76元; 4.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60元。 (罚没款合计62.76元)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70100MB28696235 | 2021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