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涉及凤阳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当事人通过区位模型图发布房地产广告,将实为民营学校的凤阳县辅仁学校宣传为“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
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0年10月,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4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