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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1年第1期,总第59期)发布

2021-02-10 23:19: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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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9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安徽省药品质量公告(2021年第1期,总第59期)。

公告称,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0年安徽省药品抽检计划,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期共对188个抽样单位730批次产品进行抽验,共涉及222个药品生产企业,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药品安全消费提示:居民用药请遵从医嘱,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处方药;居民购药,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购药时,请索取并保存有效票据,要认真查看药品外包装盒上标注的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附件: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xls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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