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20年第三、四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车用汽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90家企业的491批次样品。其中,抽查1家生产企业2批次样品和489家加油站销售的489批次样品。经检验,全部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进行,生产领域抽查产品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930-2016《车用汽油》,对研究法辛烷值(RON)、抗爆指数(RON+MON)/2、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诱导期、硫含量、硫醇(博士试验)、铜片腐蚀(50℃,3h)、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锰含量、铁含量、密度等二十项进行检验并评价;流通领域抽查产品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930-2016《车用汽油》及粤府函〔2018〕218号,对研究法辛烷值(RON)、抗爆指数(RON+MON)/2、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硫含量、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密度等十二项进行检验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