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陈娟女) 2021年2月2日,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2020年市抽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显示,在2020年化妆品市级监督抽检中,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烫发水等1批产品不合格。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相关要求依法处置。
2020年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抽检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序号 | 标示样品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地址 | 供样单位名称 | 供样单位地址 | 包装规格 | 标示批号 | 标示生产日期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样品进口地区 | 标示批准文号/ 备案号 |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 | 检验机构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1 | 红鑫龙烫发水 | 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镇夏良村第四经济社8号 | 泰安市泰山区王师傅理发用品商店 | 泰山区灵山大街九州家园二期3排28号 | 120ml | 19082501 | / | 20220824 | 广东 | 粤妆特字G20120959 | 粤妆20170252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巯基乙酸、PH值 | 1.巯基乙酸检验结果0.0773%,超出检出限0.00356%。2.按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20959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显示批件过期,无法打开,无法核对批件内容、标签标示内容、检出情况的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