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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536批次食品 6批次不合格

2021-01-20 21:55: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2021年1月2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3类食品5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污染物、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华润万家商业(合肥)有限公司铜陵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徽之韵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培根火腿,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合肥翡翠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濑尿虾(海水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黄山市徽州区民润商行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安徽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阜阳颍州区采莲郡分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肥东县胡学翠中心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合肥博之雅商贸有限公司四里河路分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阜阳、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分类承检机构备注
1安徽省徽之韵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河镇工业聚集区景观大道华润万家商业(合肥)有限公司铜陵北路分公司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与扶疏路交叉口培根火腿280克/袋臻蒸香及图形商标2020-09-11菌落总数║1.2×10,2.9×10,5.7×10,3.5×10,7.3×10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肉制品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分类承检机构备注
1//合肥翡翠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区翡翠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濑尿虾(海水虾)散装称重/2020-09-28镉(以Cd计)║0.92mg/kg║≤0.5mg/kg食用农产品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黄山市徽州区民润商行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玫瑰花城西区20-1号商铺上海青散装/2020-10-07毒死蜱║0.16mg/kg║≤0.1mg/kg食用农产品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安徽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阜阳颍州区采莲郡分公司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文峰办事处沙河路289号采莲郡小区19号商业楼S7-S10室黄豆芽散装/2020-10-22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21mg/kg║不得检出食用农产品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4//肥东县胡学翠中心超市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众兴乡花灯村韭菜散装/2020-10-26腐霉利║0.38mg/kg║≤0.2mg/kg食用农产品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5//合肥博之雅商贸有限公司四里河路分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66号安然绿洲花园辰龙大厦商101室及地下一层黄豆芽散装/2020-11-04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21mg/kg║不得检出食用农产品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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