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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对菏泽开发区黑白百货超市行政处罚信息

2021-01-19 22:58: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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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18日,山东省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菏市监综消处字〔2021〕3号)》,涉及菏泽开发区黑白百货超市。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菏市监综消处字〔2021〕3号

菏泽开发区黑白百货超市经营标签含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含虚假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食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项

菏泽开发区黑白百货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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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胜

警告、没收违法食品、罚款

2021年1月11日

2021年1月12日主动履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待诉讼期过后集中销毁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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