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2020年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硚口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2020年11月26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百尚优品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酒鬼花生(生产日期:2020年11月14日;规格型号:238g/袋”;生产者名称:武汉市蔡甸区新宇起食品厂)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该酒鬼花生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含量超标。
武汉市百尚优品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武汉市百尚优品超市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武汉市百尚优品超市有限公司处以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酒鬼花生58袋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