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 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企业地址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济市中市监食罚字(2020)140号 | 济南市中成运快餐店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济南市中成运快餐店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三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二条。 | 济南市中成运快餐店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玉函市场19号 | 91370103MA3L8HYFOX | 段成运 | 没收违法所得24元,处69000元罚款 | 2021/1/8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动履行 2021-01-23 |
2 | (济市中)市监稽食罚【2020】64号 | 市中区海超福地中餐厅(原市中区三号鱼码头酒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其他(见处罚类别2) | 不予处罚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 | 市中区海超福地中餐厅(原市中区三号鱼码头酒店)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二环东路12836号院内西侧二楼1号 | 92370103MA3U0C0A4T | 经营者:赵海超 | 不予处罚 | 2021/1/14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