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6期)
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
大石桥真实惠百货有限公司第十五分公司经营的由营口金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生产的台式绿豆饼(规格型号:405克/袋)。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石桥真实惠百货有限公司第十五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已经在店面发出商品召回公告并停止销售问题商品。同时加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售出的食品安全。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