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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海城市大榆医用氧气厂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通知

2021-01-12 23:35:45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通知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现将海城市大榆医用氧气厂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结果

1

海城市大榆医用氧气厂

海城市东四管理区大榆村

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5日

医用氧(气态)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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