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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1-01-11 23:23: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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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51号。通告称,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跟踪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3大类食品93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6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乙基麦芽酚、过氧化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氧乐果、氟苯尼考和钠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北关购物广场抽检的好正点好媳妇牌228g/袋好正点好媳妇素面筋(生产日期:2020-10-12),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结果为0.045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在西安多美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楊大牌285克/盒馍干(生产日期:2020-09-05),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结果为0.53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在西安多美鲜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楊大牌255克/盒杨大烤花馍(生产日期:2020-09-05),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结果为0.39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在陕西醉美家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好利达牌358克/盒港式蛋仔(生产日期:2020-10-16),经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结果为1.3,标准规定为:≤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在陕西醉美家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好利达牌358克/盒糖果布丁(生产日期:2020-10-16),经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结果为1.4,标准规定为:≤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在陕西醉美家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好利达牌358克/盒糯米蛋糕(生产日期:2020-10-16),经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结果为1.3,标准规定为:≤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宏阳物美购物广场抽检的老肖家牌275mL/瓶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10-22),经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结果为37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宏阳物美购物广场抽检的计量销售水晶白玉蒜(分装日期:2020-11-18),经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结果为0.540g/kg,标准规定为:≤0.15g/kg,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在西安民乐好又多购物广场抽检的延兴源牌138g/袋开味菜(生产日期:2020-04-07),经检验钠项目结果为1975mg/100g,标准规定为:≤120%标示值(标示值为916mg/100g),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在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锦业路分公司抽检的友加牌200克/袋友加五香蒸肉粉(肉类调理预拌粉)(生产日期:2019-12-19),经检验钠项目结果为1160mg/100g,标准规定为:≤120%标示值(标示值为690mg/100g),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一)在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北关购物广场抽检的杨三友牌150mL/瓶芥末油(生产日期:2020-09-07),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结果为6.9mmol/kg,标准规定为:≤6.0mmol/kg,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在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朝阳门分公司抽检的西阳香牌60mL/瓶芥末油(生产日期:2020-07-30),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结果为0.34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三)在西安国际港务区星悦果蔬超市抽检的豇豆(购进日期:2020-11-19),经检验氧乐果项目结果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四)在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含光路分公司抽检的鲜鸡蛋(购进日期:2020-11-14),经检验氟苯尼考项目结果为0.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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