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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0-12-31 23:10: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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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2020年12月31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7期)。通告称,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6大类食品5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2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诺氟沙星、氯霉素、氧乐果、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称贵阳美春农家风味食品厂生产的香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标称贵阳犀牛潭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银钟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贵州息烽福乐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黑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贵阳观山湖乾味香豆米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贵阳观山湖乾味香豆米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沾水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贵阳观山湖乾味香豆米火锅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标称贵阳乌当烨辉食品厂生产的广味香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八、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城西农贸市场212、213号摊位(经营者:黄训才)销售的红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九、贵阳市高新区国林赤水黑豆花山野菜火锅店购进的干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贵阳观山湖德旺佳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福泉市满园香调味品厂生产的黄豆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一、贵安新区福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来自怀仁鑫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羊肉,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二、贵安新区渝港湾火锅店购进的小米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三、钟山区兴兴盛羊肉粉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四、播州区汇龙轩大酒楼购进的干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五、贵州圣际荷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银耳,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zip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zip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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