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7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武汉怡和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红运堂药业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鄂药监武罚[2020]10号 | 武汉怡和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 武汉怡和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洪怡元 |
914201115550161533 | 该公司专职从事疫苗质量管理工作技术人员不在岗,温湿度监测系统不符合GSP要求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已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5日 |
2 | 鄂药监武罚[2020]11号 | 武汉红运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 武汉红运堂药业有限公司 | 赵晓燕 | 914201127551069971
| 该公司销售的克拉霉素缓释片(生产单位: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1901013),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查】项“干燥失重”不符合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购物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已履行完毕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