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3期省抽)显示,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蛋制品、糖果制品等6类食品32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等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庐江县大润发购物广场销售的纯芝麻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庐江县禾润阳光超市销售的、标称肥东响香麻油食品厂生产的黑芝麻调味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庐江县禾润阳光超市销售的、标称肥东响香麻油食品厂生产的一滴香芝麻调味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质量指标问题
(一)长丰县杨庙镇淮安大润发超市管理中心沈乃明店销售的、标称寿县刘岗镇董吉高粮油店生产的1批次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长丰县亿客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寿县刘岗镇董吉高粮油店生产的2批次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肥东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庐江县、长丰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 | / | 庐江县大润发购物广场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城东新区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东北角处(晨光农贸市场) | 合肥市 | 纯芝麻油 | 420ml/瓶 | / | 2020-04-22 | 乙基麦芽酚║79.7μg/kg║不得使用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
2 | 肥东响香麻油食品厂 | 合肥市肥东县合蚌路41公里处 | 庐江县禾润阳光超市 | 庐江县庐城镇军二东路58号世纪华府商业楼幢1-2层102号房 | 合肥市 | 黑芝麻调味油 | 380ml/瓶 | 旺滋 | 2019-06-02 | 乙基麦芽酚║88.6μg/kg║不得使用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
3 | 肥东响香麻油食品厂 | 合肥市肥东县合蚌路41公里处 | 庐江县禾润阳光超市 | 庐江县庐城镇军二东路58号世纪华府商业楼幢1-2层102号房 | 合肥市 | 一滴香芝麻调味油 | 400ml/瓶 | 旺滋 | 2020-05-02 | 乙基麦芽酚║62.1μg/kg║不得使用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
4 | 寿县刘岗镇董吉高粮油店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刘岗镇三义街道 | 长丰县杨庙镇淮安大润发超市管理中心沈乃明店 | 长丰县杨庙镇街道 | 合肥市 | 菜籽油 | 5L/瓶 | 董大哥 | 2020-01-12 | 溶剂残留量║14.2mg/kg║不得检出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
5 | 寿县刘岗镇董吉高粮油店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刘岗镇三义街道 | 长丰县亿客隆商贸有限公司 | 长丰县杨庙镇合淮路原交管站办公楼 | 合肥市 | 菜籽油 | 2.5L/瓶 | 董大哥+图形商标 | 2019-11-15 | 溶剂残留量║12.5mg/kg║不得检出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
6 | 寿县刘岗镇董吉高粮油店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刘岗镇三义街道 | 长丰县亿客隆商贸有限公司 | 长丰县杨庙镇合淮路原交管站办公楼 | 合肥市 | 菜籽油 | 2.5L/瓶 | 董大哥+图形商标 | 2020-01-12 | 溶剂残留量║14.7mg/kg║不得检出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