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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

2020-12-11 23:02: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12月10日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54期)。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54期)

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5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郑市新村镇惠珍精细菜行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氧乐果检出值为0.5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新郑市文化路农贸市场沈彦钦菜摊销售的1批次小白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巩义市城区老秦鲜鱼店销售的1批次泥鳅,恩诺沙星检出值大于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荥阳市杨五楼市场太国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检出值大于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登封市市区袁春花豆制品商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33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巩义市城区文全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荥阳市兄弟鲜鱼店销售的1批次黑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7.9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荥阳市站南路小利鲜鱼店销售的1批次鲤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345.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郑州市上街区彦威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鱿鱼,镉(以Cd计)检出值为6.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中牟县老兵鲜鸡店销售的1批次白鸭,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4.1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郑市、巩义市、荥阳市、登封市、上街区、中牟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54期.pdf

2020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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