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关于安庆市大观区荷连百货商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食罚〔2020〕46号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安庆市大观区荷连百货商店 | 92340803MA2N50EM8N | 杨荷连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 | 主动履行,2020年12月8日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