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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0-12-01 23:05: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近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7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近期,该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餐饮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5大类食品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7批次样品不合格,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吉首市文路包子店销售的红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吉首市文路包子店销售的白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吉首市天鹅火锅食府提供使用的五寸斜口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吉首市天鹅火锅食府提供使用的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吉首黑白电视儿时小吃店提供使用的勺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吉首黑白电视儿时小吃店提供使用的饭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销售的油麦菜,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吉首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相关食品和所检项目)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验机构备注
1//吉首市文路包子店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文艺路湘运公司门面红馒头散装/2020/10/21糖精钠(以糖精计)‖0.0511g/kg‖不得使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吉首市文路包子店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文艺路湘运公司门面白馒头散装/2020/10/21糖精钠(以糖精计)‖0.0506g/kg‖不得使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3//吉首市天鹅火锅食府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步步高广场6楼五寸斜口碗散装/2020/10/1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20mg/100cm²‖不得检出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吉首市天鹅火锅食府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步步高广场6楼饭碗散装/2020/10/1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63mg/100cm²‖不得检出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吉首黑白电视儿时小吃店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武陵东路红旗门步步高商场6楼勺子(复用餐饮具)散装/2020/10/1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478mg/100cm²‖不得检出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6//吉首黑白电视儿时小吃店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武陵东路红旗门步步高商场6楼饭碗(复用餐饮具)散装/2020/10/1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62mg/100cm²‖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检出 /50cm²‖不得检出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7//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南区地下广场油麦菜//2020/8/26氟虫腈‖0.150mg/kg‖≤0.02mg/kg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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